女子买4只螃蟹花289元 市监局回应:2024年1月食品行业舆情盘点
核心提示:2024年1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河南一学校给孩子吃馊馒头?官方通报;“农妇卖150份粉蒸肉判赔5万”案有了新进展;多家乳企回应“袋装奶包装南北差异”;“预制菜国标报送稿已经出炉”引关注;知名阿胶品牌广告违法被罚11万;“欺诈宰客”事件频发;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关注;“盒马线上订单加收1元包装费”引关注;王海称知名直播间带货西梅汁检出泻药 各方回应;“车厘子价格跳水”等相关话题引关注。
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1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
1、河南一学校给孩子吃馊馒头?官方通报
近日,有家长反映河南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餐厅“餐标20多元 给学生吃搜馒头”,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1月4日,多段关于安阳市内黄县清华园学校把变质馒头和饭菜给学生吃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显示,许多人聚集在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门前。其中有视频显示,学生家长在查看食堂馒头,并称“馒头已经变质有味了”“馒头让老鼠啃过”。
对此,1月4日下午,内黄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羌校长回应称,家长反映情况不属实,学校不会把变质的馒头和饭菜给学生吃,视频里的馒头是剩余没来得及清理的馒头。当地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随后,1月4日,内黄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该校餐厅饭菜质量不高、环境不卫生的问题确实存在,调查组已责令该校丰富菜品种类,提高饭菜质量,保证环境卫生达标;该校餐厅存放的半馍剩馍,实为学生餐后残留,校方回收后未及时处置,不存在再次利用的情况;对该校校长进行停职处理。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2、“农妇卖150份粉蒸肉判赔5万”案有了新进展
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一案有了新进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准许原告(买家)撤诉;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事件起源于2022年4月21日,“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女子卖自制粉蒸肉被顾客起诉赔5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起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据报道,2021年7月,重庆的王女士在微店卖出一批自制的粉蒸肉和烧白后,因产品未贴生产信息标识,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王女士均败诉,要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产品在销售时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者信息等必要信息,应认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因此王女士应承担责任。王女士表示,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2022年4月22日,重庆一中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卖150碗熟肉‘三无产品’被罚案”引发社会关注,经核实该案系上诉人忠县毛某某土特产经营部与被上诉人邵某某产品责任纠纷案,重庆一中法院已于2022年4月7号做出二审判决。2022年4月22日下午,重庆一中法院派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的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白高村,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释明,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
2022年8月4日,重庆市高院作出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3、多家乳企回应“袋装奶包装南北差异”
1月10日,“北方袋装牛奶普遍没有吸管也没有插孔”“南北方牛奶居然还不一样”等相关话题登上热搜,“袋装奶包装南北差异”引发热议。
事件起源于“南方小土豆”在东北喝袋装奶要吸管遭拒后发现北方袋装奶普遍没有吸管,体验了一次文化的碰撞。
对此,北方网友表示震惊,“喝了20多年牛奶,头一次听说袋装牛奶有吸管,还有吸管孔的,南方人太精致了”。南方网友则表示“冤”得很,“便利店、小超市、鲜奶店收银处都有单独吸管,买袋装牛奶只要问就会给,习以为常的事没想到在北方会不正常”。有的网友晒图以佐证,袋装牛奶不仅配吸管,还会加一层透明包装袋,以防在插吸管时牛奶溢出来。
对此,蒙牛乳业方面表示行业内袋装乳品普遍没有吸管孔和吸管,蒙牛利乐枕袋装奶产品情况相同,包装形式统一,不存在南北方差异。伊利乳业官方客服表示“伊利旗下袋装奶均未配置插孔和吸管且南北方统一。”此外,北方的完达山、海河乳业表示“袋装牛奶很少配吸管”,南方的燕塘乳业、皇氏乳业等表示,袋装牛奶都配有吸管。
4、“预制菜国标报送稿已经出炉”引关注
据报道,预制菜国标报送稿已经出炉,最快的话半年内便会有结果。其中最大的亮点是禁止添加防腐剂,同时必须冷链运输。
据了解,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参与了本次预制菜国家标准体系的构建及相关标准制订。所长王凤忠在接受时表示,国标历经近一年调研,并在行业内进行过多次征求意见,最终于2023年年底形成报送稿,送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将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是对去年“预制菜进校园”舆情的积极反馈。
5、知名阿胶品牌广告违法被罚11万
近日,东阿阿胶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和价格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万。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抖音店铺直播间发布“男女6岁以上的小孩子……都可以去吃我们的一个阿胶啊”等广告,未明确“阿胶”是药品、保健品还是普通食品。同时,保健品阿胶片明确显示不适用于少年儿童,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含阿胶成分的普通食品适用“男女6岁以上的小孩子”的科学依据,上述广告内容构成对商品的性能等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
又查,当事人在抖音店铺直播间发布“阿胶的话,增强我们的某免疫力啊”等声音加视频的广告,与其被批准的广告类别(文)不一致,且上述广告在发布前未经有关部门审查。
另查,当事人在抖音店铺直播间推销商品时发布阿胶糕“过了母亲节的话,要恢复345米”等内容,但数据显示,活动结束后1个多月时间内,该商品均没有销售价为345元的成交记录,上述推销内容构成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6、“欺诈宰客”事件频发
2024年1月,网络上曝光多起“欺诈宰客”事件,相关话题频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案例一:湖南“106元天价麻辣烫”事件
近日,“官方通报湖南一碗麻辣烫106元”的话题上热搜。
据悉,2023年12月31日,湖南长沙,一女子在地摊遇麻辣烫“刺客”,被老板收取106元一份。视频中,女子买了一份麻辣烫被老板要价106元,女子认为要价太高要求老板找来空碗一根根夹出来算,老板称女子点的都是好的,当时怎么不算,吃了再来算。视频一经发布,引发网络热议。
2024年1月2日,长沙市天心区网信办官方微信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有网民反映人民西路与黄兴路步行街中心广场西侧交汇处有顾客与一售卖麻辣烫的流动摊贩因价格问题发生争执。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开展调查,发现该摊贩存在非法从事设摊经营、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同时了解其已于当场全额退还顾客购买麻辣烫的106元。目前,已依法依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流动摊贩的管理。
案例二:西双版纳一游客点餐称一盘虾13只108元?市监局回应
近日,一名在云南西双版纳游玩的游客发布视频称在当地一川菜馆消费一盘白灼虾13只,收费108元,引发了众多讨论。
1月2日上午,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监控到相关信息后,1月1日,西双版纳州和景洪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就到视频中的餐馆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取证。经现场核实了解,该消费者点了5道菜,共计在店里消费260元,其中,白灼虾在价目表上明码标价88元,由于小工服务员不熟悉业务,报价给消费者是108元,但实际结算时,老板发现报错价格后,及时给消费者解释,白灼虾非108元而是88元,并最终按照88元进行收费。网络所说的一盘虾108元,与实际调查不符。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对商家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进行监管。事后,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也向该名游客对实际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案例三:监管部门回应“6人吃481元麻辣香锅”一事
“天价麻辣香锅,谁家一顿饭500元的麻辣香锅!”1月4日,一网友在一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其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黄兴南路步行街大长沙美食城内椒皇麻辣香锅就餐,一顿消费金额近500元,4块方便面100元,且店家在其结账时未告知消费金额,质疑该店存在宰客现象。视频发布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根据经营户提供的顾客消费清单、现场视频,游客一行6人,购买了4盆食材,视频中提到的4块方便面是和部分蔬菜一起称重计价,金针菇和豆制品等是一起称重计价,另有海鲜肉类、荤菜类各一盆,合计消费481元。其中海鲜类、肉类129.31元,荤菜类 100.46元,时蔬104.3元,豆制品、菌类125.5元,米饭12元,锅底10元。
1月5日上午,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展开调查。坡子街市场监管所所长杨贯杰表示,经过现场调查发现,该门店证照齐全,所有品类均按要求明码标价,现场检查其电子计价秤也并未发现问题。“我们也一直积极与发帖人取得联系,目前拨打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案例四:三亚摊贩卖水果“三斤变二斤”被罚
1月20日,有网友反映“在三亚购买水果三斤变成二斤”的问题。
对此,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找到该流动摊贩,经调查该网友反映属实,已依法启动对其行政处罚30000元的程序。
案例五:游客在桂林一米粉店遇到阴阳菜单,官方发布情况通报
1月20日,有游客爆料称,在桂林一家餐饮店遇到了阴阳菜单的情况,游客吃米粉要10元,而本地人只要5元。爆料视频中,男子说当地人表示很多餐馆都是这样的阴阳菜单。墙上标着的是贵的菜单,本地人吃就是恢复平价。
对此,1月21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游客反映正阳步行街某餐饮店米粉阴阳菜单问题的情况通报称,关于上述游客反应的问题,秀峰区高度重视,由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涉事店铺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该店对销售的几款桂林米粉在店内均有标价,其中桂林卤粉标价10元一份。该店在日常经营中,对周边商户工作人员也有按6元一份销售的情况。在游客反映自己购买价格高于其他人后,店员当场退还了4元现金。
依据相关法规,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送达了整改通知书,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闭门整改。该店主经批评教育后认识到错误,承诺今后在店内明确张贴各款米粉销售价格,诚信经营,确保游客和本地市民以同等价格购买桂林米粉。
案例六:“168元火锅套餐生菜只有1片叶子”引热议
1月14日,安徽。一网友发视频吐槽火锅店团购的火锅套餐菜品份量太少,一份生菜里只有一片菜叶。
据网友介绍,菜品都是用茶碗和茶盅装的,土豆和鸭血仅有4片,鹌鹑蛋和鱼豆腐也只有几个,其他的菜更不能看。
对此,涉事火锅店门店经理回应称,客人点的是168的套餐,一共是18道菜,本来就是小份量多份菜,生菜只有一片是因为店里太忙,配菜员疏忽导致,后面已经给客人赔了一份牛肉卷。店内的菜品是不会缺斤少两的。
案例七:哈尔滨回应“20元羊汤仅5片肉卷”
近日,一男子在社交媒体发视频吐槽,在哈尔滨红专街早市花20元买的羊肉汤仅含5片肉卷,引发广泛关注。
据悉,1月17日,一位到哈尔滨旅游的男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男子展示了一碗清汤和几片羊肉卷,他数了数,发现只有五片羊肉卷。男子无奈地说道:“别笑,不准笑,这是东北20元一碗的羊汤。”同时,他还拍下了涉事摊位的照片,照片上写着“正宗东北羊汤”几个大字。
对此,1月20日,哈尔滨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该视频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市场主办方已于当日取消了该摊主的经营资格。
案例八:官方回应“顾客吃饺子蘸醋被收费”
1月21日晚,一则“顾客吃饺子剩醋被收费”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
据悉,1月21日晚上,一男子在网上发布视频称,当天晚上,他和一位朋友在浙江嘉兴海宁市一家餐馆吃饭。两个人点了几个菜,加一盘饺子。买单时,老板娘说他们给碟里倒的醋太多,剩下了,很浪费,要收钱。男子认为倒醋的碟子是比较小的吃碟,剩点醋很正常,不应该收费。双方在视频中发生争执。
1月23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网络反映吃饺子蘸醋被收费一事的调查情况通报”,经查,消费者刘某于1月21日晚在“满鑫源东北菜馆”用餐,并于18时30分支付餐费95元(其中菜金94元、打包盒1元),未有蘸醋费用收取。在剩余菜品打包时,商家看到餐桌上的剩醋,认为用料过多,提醒消费者不要浪费,进而引发双方口角,刘某于18时34分离店。9分钟后(18时43分),刘某再次返回店内直接扫码支付2元后离店。经调阅店内监控视频、查看消费收费单和走访调查其他消费者,未发现商家要求收取蘸醋费用的行为。
案例九:特产店疑似卖“假牛肉”?市监局:立案调查
近日,四川成都。女子爆料春熙路一家特产店卖“假牛肉干”引发关注。
据发布者曝光视频显示,顾客询问商家是否是牛肉,商家表示是黄牛肉。顾客让商家出示成分表遭拒,商家称是厂家送过来的。随后双方发生口角。顾客质疑商家卖的肉是三无产品,欺诈消费者,并现场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投诉。
1月15日,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针对此事,目前正在调查,已有工作人员去现场处理,如若存在问题,不会偏袒商家。
1月16日晚间,当事人发布视频表示,成都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知其进展。该工作人员称,商家涉嫌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已经对其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案例十:官方通报“女子沈阳早市买鱿鱼被收700元”
近日,沈阳八一早市管理员大声呵斥商贩帮游客维权的视频引发关注,相关话题#被游客投诉烤鱼片摊主已进黑名单#登上微博热搜。
1月28日,据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4年1月27日上午,和平区八一早市市场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购买鱿鱼片时,商贩王某某存在误导消费,涉嫌欺诈行为。市场管理部门立即到达现场处置,为举报人追回被骗钱款,并取消商贩王某某在该市场的经营资格,永久列入诚信黑名单。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对此事件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现涉案四人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其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案例十一:江西萍乡一摊贩给冷冻羊肉上色?市监局回应
1月17日,江西萍乡。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安源区一菜市场有商户用色素血给羊肉上色,并卖给顾客。视频一经发出,引发网友热议。
据该网友发布视频显示,有两人正在用刷子给案板上的肉涂抹一种红色液体,疑似为色素血,让冷冻肉看起来更新鲜,据视频发布者表示都是冰冻羊肉,他们给羊肉上了色卖到各大菜市场。
1月18日,萍乡市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该情况发生在安源区城南批发市场。调查人员抵达城南批发市场后,发现视频中的不明红色液体是现宰杀的羊血,肉块为冰冻羊肉。为了让羊肉颜色更鲜艳,该商户将羊血抹在冰冻羊肉上,期望能卖个更好的价钱。
上述工作人员指出,该商户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调查人员在现场调查完毕后,已将用于涂抹肉块的羊血及刷子等上色工具扣押,后续也会对其以冰冻羊肉假冒鲜羊肉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罚。
案例十二:摊主给猪肉涂炭假冒“黑猪肉” 海口通报:罚款1万元
1月22日,网络平台上一则视频曝出,海口美兰龙舌坡农贸市场内一猪肉摊主用木炭灰涂抹白猪肉假冒“黑猪肉”,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纷纷质疑该摊主存在将白猪肉涂抹成黑猪肉、以次充好的行为。
针对此事,1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发布通报称,1月22日下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动海府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龙舌坡农贸市场核实处置。
根据舆情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比对视频资料,来到拍摄摊位前对该摊贩涉嫌以白猪肉冒充黑猪肉进行销售的情况展开调查。由于现场未发现有摊主在此摊位经营,执法人员联系市场管理方对该摊位进行核实,锁定涉事摊贩为海口美兰卓书能猪肉摊。据现场了解,海口美兰卓书能猪肉摊于1月22日早上经营猪肉但下午不经营,执法人员随即通知该摊主于1月23日上午到市场监管所里接受调查询问。
1月23日上午,海口美兰卓书能猪肉摊摊主卓某能到海府路市场监管所接受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该摊主于1月22日上午销售的为白猪肉,系由海南罗牛山肉类有限公司购进,重量为80公斤,价格为11元/斤。卓某能现场出示所购进该批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据卓某能称,由于购进的是白猪肉,猪身外表的肤色黑白相间不一致,为了便于更好的销售,他便突发奇想,在猪身上用木炭灰涂抹上色,使猪身外表的颜色呈现为灰黑色,让消费者误解为黑猪肉的同时,以白猪肉的价格进行销售。
据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经调查取证后认定,该摊主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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